根据《东南大学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实施细则》(校通知〔2013〕132号)(见研究生手册)的有关规定,现开始2019年下半年研究生学院整建制短期出国学术交流的资助申请工作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留学期限和资助内容
研究生到国际(境外)一流大学或一流导师处从事相关的科研工作,短期学术交流时间一般为3-6个月。学校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、签证费、交流期间的基础医疗保险费及部分生活费(RMB3000/月),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3万元。博士生在外交流期间的其它费用自理。硕士生学校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、签证费、交流期间的基础医疗保险费及部分生活费(RMB2000/月),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2万元。
二、申请人基本条件
1、申请时为我校注册在籍的全日制博士生(学制内)和硕士生(学制内)。
2、申请者回国后不可以再申请国际会议资助,且申请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学习阶段。
3、热爱祖国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,无违法违纪记录,身心健康。
4、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,在工作、学习中表现突出。
5、国外学校邀请信。
6、受资助的同学必须在2019年11月30日前到院系回国报到。
7、曾受CSC资助以及学校短访资助的研究生不可报名。本年度已经申请CSC的同学不可报名,5月份CSC结果出来后还会有一批短访,届时再报。
三、申请与审批程序
1、申请者填写《东南大学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短期交流申请表》(见附件1),一式两份。同时准备交流院校/课题组的背景资料、研究课题情况(含研修计划)、外方邀请函等。尽快将所有纸质材料交至动力楼203。
2、审核通过后通知学生,学生将Excel汇总表(附件2)发给学院外事秘书ysong@seu.edu.cn。
3、获批后,批准派出的研究生须与院系签订协议(附件3),遵守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,协议一式三份,学院一份、导师一份、学生一份。
4、派出的研究生在交流项目结束后须提交有关的书面和电子文档,包括:在外期间交流总结报告、科研成果复印件(学术论文、国际会议论文等)、回国后学术报告PPT文档、机票和保险费发票复印件等。详见本通知附件。
由于时间较紧,有任何问题,请联系学院外事秘书83793459或至动力楼203咨询。
附件1:东南大学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短期交流申请表(学院整建制).doc
附件2:2019年博士生短期交流院系汇总表(学院整建制).xls